关于印发2021年度上海市特色小镇清单的通知(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文号:沪发改地区〔2022〕2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的通知》(发改规划〔2021〕1383号,以下简称《发展导则》)及第二次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视频会议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相关部门、各相关区,在特色小镇年度评估、申报创建及规范清理工作基础上,形成2021年度上海市特色小镇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清单内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请各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街镇(乡)、有关部门,对照《发展导则》要求,对本区清单内特色小镇进行跟踪指导,在规划布局、主导产业发展、产城人文融合和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支持引导,优化完善清单内特色小镇创建方案和相关规划,推进各项建设任务落实见效,督促清单内特色小镇严守合规用地、生态环保、债务防控、房住不炒、安全生产底线。
二、清理规范清单外各类小镇。请各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街镇(乡)、有关部门,对照2021年度上海市特色小镇清单和清单外小镇清理意见,对各类清单外小镇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测,确保不突破各项底线红线。同时,在开展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时,加强对项目名称的把关指导,防止清单外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会同市相关部门和各相关区,完善特色小镇工作机制,强化清单化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和申报创建工作,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请各区发展改革委继续做好本区特色小镇规范管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和培育引导,有效防范各类潜在风险,营造健康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困难问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地区发展处)。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上海市特色小镇清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2021年度上海市特色小镇清单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