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用办 江苏省信用办 浙江省信用办关于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标准(试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4日文号:沪信用办〔2020〕5号)
沪信用办〔2020〕5号
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政府:
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示范区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管理制度,我们起草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标准(试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试行)》,以及相配套的归集标准规范、报告参考示例。现予以联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试行、循序推进。试行中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1、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标准(试行)
2、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试行)
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标准规范
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参考示例
上海市社会信用建设办公室
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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