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1年度“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1月30日文号:沪发改公告〔2023〕2号)

  根据《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市行业节能管理部门和区级节能综合管理部门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重点单位2021年度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以及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评价考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2〕8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列入“百家”“千家”名单的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完成等级: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亚东石化(上海)有限公司、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完成等级: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

  本市各重点用能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强化组织实施和资源配置,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助力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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